劳动仲裁诉讼的时效
文章导读:仲裁时效的一般原则:按照《》划定,提起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提出书面申请。但当事人有不可抗力或有其他合法理由的可以顺
关键词: 时效,诉讼,劳动仲裁
仲裁时效的一般原则:按照《》划定,提起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提出书面申请。
但当事人有不可抗力或有其他合法理由的可以顺延。
作甚其他合法理由,由仲裁机构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确定。
仲裁时效的特别原则:由于工伤提起劳动仲裁的,没有划定时效,而是划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行政部分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划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支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后,没有劳动法规划定提出工伤伤残评定的时效和提出仲裁的时效,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司法中以为,应在治疗终结或伤残评定后一年内提出仲裁,否则视为超过期效. 诉讼时效: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