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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间市刑事律师

    “孩子归我,不要你养”这种离婚协议有效吗?养不起能反悔吗?刑事证据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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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归我,不要你养”这种离婚协议有效吗?养不起能反悔吗?刑事证据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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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菏泽免费律师咨询:http://www.fabang.com/heze/ 现实生活中 夫妻双方协商1致离婚 通常选择签订离婚协议来约定 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 在离婚协议中写明 “孩子归我,以后不需要你养” 这样的条款有效吗? 真的养不起了 能反悔吗? 案情回顾 王某甲父亲王某、母亲刘某某因感情不和,于2018年5月29日在菏泽市巨野县民政局登记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婚生男孩王某甲(2013年11月25日出生)抚养权归父亲王某所有,刘某某不承担抚养费,但享有探视权。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王某甲的生活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1直由王某自行承担。后王某甲以物价上涨,王某工作不稳,收入没有保障,无力承担其生活和学习支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刘某某支付抚养费及教育费共10万元。 刘某某辩称:王某甲暑假开学后就读小学2年级,其所在学校系公办学校,费用较低;在离婚协议书中,自己与王某明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背法律规定,王某甲诉求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王某甲主张4年的抚养费及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标准。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王某甲父母就王某甲抚养费已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虽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出协议的合理要求,但是主张抚养费给付1方应就给付的必要性进行举证,王某甲父母王某、刘某某在民政部门已达成关于王某甲抚养费的协议,刘某某不支付抚养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现双方生活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王某甲也未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王某存在经济困难的有效证据,故法院对王某甲的主张不予支持,王某甲的抚养费应由王某负担。 法院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王某甲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离婚协议中约定1方不负担抚养费,离婚后子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通常情况下法院要考虑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1方的经济状况有无恶化,子女的实际需要有无增加,客观的市场通胀因素,另1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另外,离婚协议是带有人身性质的特殊协议,协议不仅对夫妻财产等权利义务做了约定,更重要的是解除了双方夫妻身份关系,改变了子女的抚养状态,对当事人及子女的生活都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故男女双方必须审慎对待离婚协议,在签署协议时要充分保障子女的权益,避免因1时冲动同意对方免除抚养费,再度陷入无限烦恼中。 来源:中国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