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5720328928
    河间市刑事律师

    死刑与死缓的区别是什么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辩指南

    死刑与死缓的区别是什么

    * 来源 : * 作者 : 河间市刑事律师

    死刑与死缓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是有本质不同的。“死刑”,1般称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即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生效后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少数暴力犯罪由高级法院核实)复核决定执行,然后通过枪决、注射方式执行。“死缓”,准确的应称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不能从字面理解,死刑两年后执行,实际意思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不再执行死刑,而改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就是通常所说的罪大恶极。

    罪大是指犯罪性质和后果极其严重给社会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是犯罪的客观危害的体现;恶极是指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特别大,是罪犯的1种主观心理,通常表现为犯罪分子蓄意实施严重罪行,丧尽良知,不思悔改,极端蔑视法制,仇视社会。

    作为死刑的适用对象的罪犯应当是罪大与恶极同时具备,缺1不可。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本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1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定。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

    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哪些情况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1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被判处死刑的话,那么就1定会被处决,如果自己被判死缓,那么就不1定会被处决了,在实际情况中只要是被判处死缓的话,基本上都有机会转为有期徒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之家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