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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间市刑事律师

    成都检察院对一刑事受害人家庭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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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检察院对一刑事受害人家庭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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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上午,在成都市院控申大厅接待室,成都市检察院控申处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江国元、强子惠夫妇手上。据悉,江国元、强子惠系刑事被害人江伟的父母。江国元因身体伤残无劳动能力,强子惠因病劳动能力较差,江伟死亡使两人精神受到沉重打击。

    据了解,被害人江伟与罪犯陈凯系朋友,陈凯因嫉妒江伟与吴某某建立恋爱关系,想“教训”江伟。2012年7月9日14时许,陈凯以请客吃饭为由将江伟骗至郫县新民场镇“蜀原春天”小区外。双方见面后,陈凯又将江伟带至附近绿化带内交谈。期间,陈凯趁其不备持事先准备好的刀具朝江伟臀部捅刺一刀,在江伟转身抵抗时又向其颈部捅刺一刀,致江伟受伤倒地。陈伟见状拨打“120”后逃离现场。“120”至现场后确认江伟已死亡。2013年4月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成都市院认为江国元、强子惠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今日,成都市检察院控申处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江国元、强子惠夫妇手上。(文中名字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