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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间市刑事律师

    深圳集资诈骗具体情况是什么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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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集资诈骗具体情况是什么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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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武汉知名律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进步,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法也越来越多。现今还是有一部分的不法分子想要冒着法律的风险进行一些不法行为,在一些发达的城市进行着非法的诈骗行为,在深圳,很多人因为生活压力大,需求越来越高,但却不满足现状,一时间被利益冲昏了头脑,被一些诈骗分子有空可钻,那么本法律网站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深圳集资诈骗具体情况是什么。

    深圳某某涉非法集资诈骗被查

    1、多达3万名投资者被骗3亿多元,公司官 方公信号曾求国家接盘。

    4月21日,深圳某某集团被广东省公安厅官网通报,称其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据悉,该公司在互联网设立“惠卡贷”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目前多达3万名投资者被骗3亿多元,他们来自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10多个省。

    4月21日,深圳某某集团被广东省公安厅官网通报,称其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据悉,该公司在互联网设立“惠卡贷”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目前多达3万名投资者被骗3亿多元,他们来自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10多个省。

    2、现场控制涉案人员400余名。

    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官 方通报内容可知,在今年2月下旬,广东省公安根据监测发现,深圳某某集团P2P网贷平台出现限制提现等异常,并在互联网上被质疑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而主要犯罪嫌疑人也存在潜逃境外的可能。

    2月24日,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立即组织深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开展破案工作。经连夜蹲守,在皇岗口岸精准抓获正在转移证据、准备潜逃的主犯何某某,并迅速查处该公司的3个经营点,现场控制涉案人员400余名,经审查后刑事拘留主要犯罪嫌疑人19名。

    4月21日,深圳某某集团被广东省公安厅官网通报,称其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据悉,该公司在互联网设立“惠卡贷”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目前多达3万名投资者被骗3亿多元,他们来自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10多个省。

    3、调查情况。

    (1)经调查,该公司在互联网设立“惠卡贷”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发布“脱贫宝”、“农村宝”等网贷理财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8.8%~14.6%,保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设立资金池,是典型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初步查明涉案金额约3亿多元,涉及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10多个省投资人3万多名。

    4月21日,深圳某某集团被广东省公安厅官网通报,称其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据悉,该公司在互联网设立“惠卡贷”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目前多达3万名投资者被骗3亿多元,他们来自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10多个省。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2)曾发奇葩公告立军令状:

    消息称,引发深圳某某集团连锁危机的,是一位自称是某某离职员工的网友爆料。他在网上公开表示,公司一直没有产生利润的项目,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对外投资到实体项目中,且公司没有对外放款的业务,资金都用来支付上下一千多名员工的人力支出,客户提现则是通过新进来的资金支付。这种“借新还旧”的运营方式,被业内人士指出有“庞氏”P假的嫌疑。

    2月17日,深圳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对此在官 方微信号发布限制提现公告,提出“为彻底解决因过年期间外部造谣诬陷攻击惠卡投资理财平台造成客户恐慌式挤兑,给所有投资人一个冷静期”,要锁定投资者在惠卡钱包、零钱包及其部分理财平台资金30天,不得提现,还号召投资者要坚定对惠卡的信心,不要发生挤兑风波。

    4月21日,深圳某某集团被广东省公安厅官网通报,称其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据悉,该公司在互联网设立“惠卡贷”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目前多达3万名投资者被骗3亿多元,他们来自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10多个省。

    紧接着2月24日,该微信公号又发布奇葩公告,“恳请党和国家接收某某投靠和庇护,让某某变为国家控股企业。”公司CEO何正松还为此立下的军令状,称“变为国企之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为祖国将惠卡打造成为营销及服务网络机构遍及全球80%以上国家各大城市的世界100强科技及服务企业,全球大的消费购物平台,如不能实现本人愿提头来见。”这篇公告的发布在当时震惊互联网金融界。

    另据本法律网站21日的报道称,某某旗下多达50多家不同互联网平台。其中,惠信宝、创业宝、农村宝理财、脱贫宝、人人创、惠卡贷、惠信惠卡宝等为互联网金融投融资平台,零钱包、惠信钱包为在某某体系内的活期理财。而某某在以往的宣传中将公司的行为上升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天下人尽心尽力”的高度,并扬言“超越阿里、亚马逊、沃尔玛、苹果等当今科技巨头”。

    警告:

    公安表示,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属于重罪,犯集资诈骗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法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司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一线的城市中大家都明白生活的压力肯定十分的大,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在一些压力跟环境的冲突下,会想要尽快的赚钱享受生活,但是天下不会掉下馅饼,更不可能直接砸在你的头上,故遇到这样的事情,本法律网站小编提醒大家不要轻信这些,要保持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