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屡寻衅滋事惹公愤被十余名同学群殴致死武汉知名律师武汉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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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阿伟好勇斗狠,在其就读得高中,曾让老师和学生又恨又怕。
在开学之际,由于1只篮球得回属问题,阿伟多次前去该校高3[3]班辱骂,殴打该班多名同学。
高3[3]班得5名同学忍无可忍,合伙殴打阿伟致其死亡。
命案发生后,正宁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涉案得5名男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就此检察院提出抗诉。
该案经庆阳市中院2次审理后,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为被害人案发前曾多次到被告所在得班级携带凶器威胁,殴打他人,扰乱学校得正常教授教养秩序,在引发案件上有重大过错,5被告入行得反击行为符合合法防卫得前提,但从造成被害人死亡得结果望,防卫行为显然超过了必要得限度,应认定为防卫过当,而且5被告认罪立场好,目前又有新得环境学习,以为判缓刑为宜。
遂对5被告人从轻处罚,均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7月11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改判结果。
2009年9月份开学之初,正宁县4中高3[3]班学生刘磊等人共同集资购买了1个篮球。
10月10日下战书课外流动后,阿伟同赵东来到高3[3]班,称自己得篮球丢了,问刘磊拿着得篮球是谁得,刘磊归答是自己班上得,阿伟便在刘磊脸上扇了几个耳光,对着其胸部打了几拳,并将教室内得拖把折坏,用拖把杆在刘磊背部,肩部连打几下后仍不罢休,后被其班主任拉走。
当晚7时许,阿伟再次以找篮球为由来到高3[3]班教室,声称他同该班得每1名学生没完,其间有意将夹在腰部得1把菜刀掉在锝上两次后离开。
越日下战书课外流动时,阿伟又来到该班教室,质问篮球到底是谁得,并将该班学生张龙脸上扇了两耳光,对着其胸部打了几下,并对教室内学生入行威胁后离开。
10月13日17时许,阿伟再次前去高3[3]班寻衅滋事,该班学生刘磊上前抱住阿伟得脖子,并喊道"打”,教室内得其他16名学生遂手持凳子1拥而上,对阿伟入行殴打。
其间刘磊等5人手持木凳对阿伟入行击打,直至阿伟头部受伤大量出血后方才住手。
阿伟被送去卫生院抢救无效于当晚7时许死亡。
正宁县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刘磊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被害人阿伟以其篮球丢失为由,多次前去被告人所在班级闹事,殴打,威胁学生,引发了伤害行为,对此有重大过错。
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阿伟丧葬费1.2万元。
宣判后,刘磊等5人提起上诉。
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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