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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间市刑事律师

    车站厕所起冲突法官解心结武汉知名律师建筑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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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站厕所起冲突法官解心结武汉知名律师建筑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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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诉苦厕所脏,王某与打扫厕所的保洁员发生冲突,被保洁员打伤手指。

        王某将车站及保洁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车站及保洁公司连带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万余元。

        1审讯决后,王某不服,上诉至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2审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后,王某解开心结,撤归上诉。

          2008年5月,上诉人王某在某车站上厕所时,由于诉苦厕所脏,与打扫厕所的保洁员发生冲突,被保洁员打伤手指。

        事故发生后,保洁员所属的保洁公司及车站负责人及时将王某送至4周病院救治,经多次治疗王某被确诊为右手食指骨折。

        为证实自己的伤残程度,王某自行委托某鉴定机构入行了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

        之后,王某多次与保洁公司,车站就赔偿金入行协商,但始终没有结果,无奈之下,王某将车站及保洁公司告上法庭。

          1审中,车站及保洁公司对王某提交的伤残等级鉴定提出异议,以为鉴定机构的选取程序不符正当律划定,且鉴定中没有王某z初的就诊病历资料,故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法院审查后准许了车站及保洁公司的申请,但王某多次明确表示不同意重新鉴定,并在法官释明法律后果的情况下拒尽参加鉴定。

        经对所有书面病历资料审查,鉴定机构做出了不构成伤残的鉴定结论。

        1审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及重新鉴定的结论,判决车站及保洁公司按照各自的过错赔偿王某6000余元,王某不服,向2审法院提起上诉。

          2审法官经由具体的阅卷后,发现王某对1审讯决不服的主要理由是对1审法院启动重新鉴定及重新鉴定的结论有异议,以为法院应采信王某提交的鉴定结论。

        了解到这1情况后,法官多次约见王某及老伴,当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让他们发泄心中的怨气,并且向他们讲明有关鉴定的法律划定,耐心细致的和他们1起分析案情,讲解相关的法律条文。

        zj王某解开了心结,心服口服地撤归了上诉,并在事后给法官寄来了表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