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5720328928
    河间市刑事律师

    合同诈骗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辩指南

    合同诈骗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 来源 : * 作者 :
    关键词: 诈骗罪,量刑,定罪,合同

         假如合同诈骗的数额较大的时候,这时候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

         那么,假如犯了合同诈骗罪是如何入行定罪量刑的?这是大家在实践中比较关心的一个题目。

         下面,就由律师365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合同诈骗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相关内容,但愿对大家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有一定的匡助。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即以凭空捏造出来的单位的名义或者未经他人授权或同意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实作担保的。

         是签订合同确当事人,根据法律划定或者双方商定,为合同的履行而设定的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减少合同风险和保障的常规做法。

         犯罪分子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去去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实作担保,以达到利用合同骗取钱财的目的。

         "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等金融票据。

         "其他虚假的产权证实”,是指证实其对某些本不享有权利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证实文件,如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以及其他虚假的动产,不动产权属的"证实文件”等。

         (3)没有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门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这是犯罪分子一种惯用的诱骗伎俩。

         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门履行合同,去去使对方当事人对其履约能力和诚意信认为真,入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

         犯罪分子以此为诱饵就可以比较轻易地取得对方的信任,达到诈骗的目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支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这种行为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合同诈骗。

         行为人根本不想履行合同,只要签订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给付了货物,货款,预支款或者担保财产,其犯罪目的就已实现,然后便逃跑,隐躲,藏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这是一个概括性划定。

         因为合同诈骗犯罪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上不可能穷绝,有必要划定这样一个弹性款项,便于司法机关详细把握。

         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情况: 收受当事人给付货物,货款,预支款或者担保财产后,无合法理由既不履行合同义务又不退还,用于挥霍,致使无法返还,等等。

         我国《刑法》第224条划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合同诈骗罪不会被判死刑。

         在上文中律师365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合同诈骗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内容,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文的内容过后也有了入一步的了解。

         假如您在法律方面碰到了什么其他的题目,您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律师365的专业律师。